如果没有邓伯的帮助,化骨龙想要仅凭几张协议,就拿走原先黎胖子的所有生意。
虽然也不是并不可能,但绝对要花费很多的时间与精力。
不过,有了和联社提供帮助之后,化骨龙几乎没有费什么力气,就将那些生意全部都给收了回来。
可是,收回这些生意之后,反而才是麻烦的开始。
如果再加上钵兰街的生意,化骨龙就根本没有那个能力,也没有那么多的人手,能将那么多的生意,全部都给彻底掌控。
毕竟吧,那些生意又多又杂,违法的、合法的,全部加起来之后,完全足够成立一家集团公司。
所以,化骨龙思前想后,反复考虑了好几天的时间,他才终于是做出了一个决定。
除了很少的一些物业之外,他将大部分的合法生意,以及全部的违法生意,都交换给了和联社的手中。
作为整个港城江湖,成员人数最多的社团。
和联社向来都不怕生意多,只怕自己社团的成员,没有生意、吃不上饭。
所以,一口将这些生意全部吞下之后,和联社便将十六家财务公司,以及十八家麻将馆,全部都换给了化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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