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自豪地说我比那位阿拉伯女客人进步得快。

        她会的词不多,说起话来断断续续。

        而我不但可以听懂,而且差不多能够模仿他们说的每句话。”

        “我不但在说话方面大有进步,我也趁着他们教女客人认字的机会学会了如何写字。

        而这种本领在我面前展开了一个广阔、神奇、充满乐趣的天地。”

        “费利克斯教莎菲识字用的课本是伏尔泰写的《帝国的废墟》。

        要不是费利克斯一边念,一边做详细解释的话,我根本听不懂这本书说的是什么。

        他对莎菲说,他用这本书是因为作品语言雄辩、脉络清晰,是模仿东方作家的笔调写成的。

        通过这部作品,我对历史有了一点粗略的概念,并对当今世界上存在的几个帝国,有了个大致的了解。

        这本书给我展示了世界上不同国家的风土人情、政府机构,还有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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