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郑封认识的字都是简体字,而现在书上的字都是繁体,从简体到繁体的转换,郑封也是轻车熟路,可遇到笔画多的字,郑封还是装作不认识,主动过去问闻先生。

        闻先生有问必答,从不厌烦。

        除此之外,郑封每天勤奋练习毛笔字。

        以前郑封常用圆珠笔、水笔、钢笔写字,已经成了一种习惯。现在换成毛笔,笔尖软软沓沓的很难控制,而且笔毫沾黑水久了会结成一陀,需要不时地在水中洗洗,用起来没有钢笔方便。

        刚开始练字的时候,郑封的态度万分认真,一心想将毛笔字写好,可偏偏写不好。不是笔画太粗,就是笔画太细,搭配到一起,不伦不类的像狗爬叉。

        随着练习字帖的时间推移,郑封掌握了笔毫的软硬程度,慢慢的就上路了。而且在练字的时候,郑封还找到了抄近路的捷径。

        比如练好了“日”这个字,在上面添一撇就是“白”字,在左边添一竖,就是“旧字”,在中间加一短竖,可以变成“田”字、“甲”字、“由”字,加一长竖,就变成“申”字。

        某些带偏旁的字,练好了偏旁,其他的难题也迎刃而解。

        于是,郑封事半而功倍,短短几个月时间,已将毛笔字练得虎虎生风,有鼻子有眼睛的,极像一回事了。

        闻先生一直注意着郑封的学习进度,他暗中留了心,发现郑封果然聪明至极。许多笔画繁多的难字,他只问一遍,从不问第二遍。这证明,他一次就记牢固,从不犯错。

        尤其是练毛笔字时,闻先生亲眼见证了郑封从笨拙到灵巧,从艰难到容易。几个月之后,郑封写的毛笔字已经超过了班上所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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