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十年,岳飞面对完颜宗弼的大举入侵,再度北伐,兵锋直指旧都汴梁,在河北义军梁兴、赵云的配合之下,使得金国“黄河之南,号令不行”,统治处于崩溃边缘。
然朝有佞臣,大功难成。
宋相秦桧作为金国奸细,屡次向高宗进馋,使得高宗连下十二道金牌,勒令岳飞退军。之后,以“莫须有”之罪名制造冤狱,将其杀害。
其实此间缘由,并非什么“岳飞功高震主,而两宋皇帝对武将甚是防范”;更非:岳飞打出“直捣黄龙,迎回二圣”的口号,危及高宗正统之位。
南宋中兴名将,个个居功自恃,无视朝廷法令。
唯岳飞,对诏令严遵谨守,尽忠尽职,毫无二心。
至于后者,纯属近期袁腾飞等人肆意猜测,毫无依据,实乃无稽之谈。
事实为:自高宗即为之后,岳飞便遥尊在北国的徽、钦二帝为“天眷”。
政治觉悟如此之高,怎会无度。
至于“岳飞性情耿直,为人执拗,得罪同僚”之论,更是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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