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钟鸣之音,罡气凝化,作琉璃水晶罩地钟,将洛姜给罩住了。
那些深渊血狼刚一触碰这琉璃钟,便被钟鸣震荡散了骨骼,断了筋肉,活生生震死在这,步了前者后尘。
杀了这些血狼,洛姜操纵罡气,把头皮揭了,从头顶骨上捡出枚拇指大的血晶出来。
先是净水洗,再是真火烧,洁净一番,共计三十四枚血晶落在手里,好似暖玉一般温润。
这东西就叫血晶,犹如暖玉,其中蕴含精气,常人佩戴能治疗体虚,弥补气血,还能入药炼丹,入鼎炼器。
而对于洛姜……
“咔嚓!”
一声脆响,这洁净后的血晶便进了口,就跟嗑冰糖似的嚼碎吞了,一次一枚,一连三十四次,都进了肚。
方一进肚,洛姜的消化能力便催动起来,将这些血晶尽数消融掉,成为一股股纯粹精气,从小腹升起,涌入四肢八脉,增长气血,补充能量。
至于杂质,化作浊气随着呼吸吞吐流入天地当中,不污自身的气血。
“到还成,十枚血晶,能顶我一天吃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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