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下来稍微晾过两天的豆角,稍微有点蔫,放在粥里只有淡淡的清香,基本没有豆腥味。

        杨力盛了一勺,送进嘴里。

        这是什么神仙味道。

        米粒用舌尖跟上颚稍微一碾就化了,鸡丝倒是还有点弹性,没有炖的太烂。

        一点点豆角很好的中和了肉的味道,盐也加的恰到好处。多一分就该咸了,少一分肉就该腻了。

        这粥他能吃一锅啊。

        刚才那位感慨从小吃土豆吃到20岁的人又来了一句感慨。

        “我们家小时候穷,基本没怎么吃过干饭——”然后他自己先笑了起来,“那时候我就发誓再也不吃稀饭了。”

        包睿吞了嘴里的粥,这才道“这是粥,这不是稀饭,这可一点都不稀。”

        杨力他们几个今天是去钓鱼的,钓完鱼一路从城南的大学城回来,进来都七点多了,一顿饭吃完也到了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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