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实在走不动了。

        加北失笑,他早知道会是这个结果。

        将白宇背在背上,一个箭步冲上去,很快追上大部队。

        因为要防止野兽袭击,这次他们出动大概20人,虽然人不多,但都是手持铁剑的精英,目的除了棉花之外,主要是生存于冰原边缘的雪鹿。

        雪鹿群居,靠吃冰原地带的苔藓为生,本身并不难杀,但难就难在他们只出现在雪季前的深秋,错过这段时间,就要往南迁徙,寻找更丰沛的植被了。

        由于背着白宇无法警戒,加北从末尾走到队伍中间,沿途接受了不少族人羡慕的眼光,一个貌似跟加北很熟的青年酸道:“太羡慕了,狩猎居然还能带上媳妇儿,我要是能把媳妇儿带出来,让我背多久都行。”

        另一个青年笑他:“你媳妇儿要能炼出铁剑,别说背了,你把她顶头上,首领也不会说什么。”

        “别别别,我那女人懂啥啊,除了手脚勤快点没啥优点,不像白宇嫂子,虽说娇滴滴的干不了活,但人家会炼铁啊,那个什么棉花也是她告诉首领的,说有了那东西,冬天就不会冻死那么多人了。”

        谁娇滴滴了,一头黑线的白宇有从加北身上跳下来的冲动,但是酸软的双腿提醒他,作为一条柔弱的咸鱼,还是识时务重要。

        在娱乐圈练就出来的厚脸皮让白宇羞耻度有限,加上对原始狩猎生活的好奇,很快就主动跟队伍里的汉子们打成一片。他很会引导气氛,原本默不作声赶路的队伍渐渐变得热闹,你一言我一语跟白宇聊天。

        “你们部落即使猎到动物也不吃,而是把它们养起来?那不是浪费粮食吗?”一个男人听完白宇的讲诉,震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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