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在这些之前,按照弗雷德里克·萨姆尔的要求,布鲁克林需要去见他一面。

        想起这一点,布鲁克林有些头疼。

        不是不想见弗雷德里克,也不是瞧不起他,而是布鲁克林的时间安排很紧,去见他一次,就要浪费一到两天的时间。

        有这时间,布鲁克林觉得自己哪怕是在床上躺着,也比浪费在弗雷德里克身上强。

        他实在不知道弗雷德里克为什么要见自己。

        胜利者是他,不是弗雷德里克,要炫耀也轮不到弗雷德里克。

        以弗雷德雷克的智商,应该清楚一旦自己没什么利用价值,就会迅速被抛弃,那张证人保护协议也会变成废纸。

        他也不可能做出大费周章地喊布鲁克林过去,就是要气一气布鲁克林的事情来。

        那么,弗雷德里克到底为什么要提出见自己一面的要求?

        布鲁克林思考着,眼角余光瞥见一个熟悉的车牌,思考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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