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亚当斯想了想道“本桉当事人是杰克逊·J·斯菲尔德与受害人,不是其他与受害人发生关系的人。”
“其他与受害人发生关系的人出庭作证后,需要受到惩罚吗?”布鲁克林放下卷宗,正了正身子,问道。
彼得·亚当斯摇摇头。
“为什么?”
“证人的豁免权?”彼得·亚当斯有些犹豫,他不确定地说道“检察官要求其他人出庭作证,他们可以申请证人豁免权,豁免自己的罪行。”
布鲁克林有些高兴。
知道证人豁免权并不值得奇怪,身为哈佛法学院的学生,不知道证人豁免权的存在才奇怪呢。
可知道是一回事,能想起来就是另一回事了。
在实际工作中,人们往往会忘记证人豁免权的存在,因恐惧出庭作证会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而得到惩罚,而拒绝出庭作证。
或者一部分人会忘记证人豁免权的存在,被检察官下套,出庭作证时,也把自己供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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