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罗伯特·戈登雇凶杀布鲁克林还可以用学院之争解释,那弗兰克跟大卫就毫无道理了。

        弗兰克可不是什么哈佛毕业生,他小儿子倒是哈佛的毕业生,他曾经还参加过小儿子的毕业典礼。

        可罗伯特·戈登又不是疯子,他总不能杀掉所有参加哈佛毕业典礼的人吧?

        如果说弗兰克还勉强跟哈佛沾点儿边,那大卫就更没道理了。

        大卫连大学都没上过。

        所以,刺杀弗兰克跟大卫根本不是因为学院之争。

        “不,不是一伙人。”

        布鲁克林说道

        “罗伯特·戈登不是刺杀你跟弗兰克的雇主。他应该是在【爱国者】平台上得知有针对你们的刺杀,这才把我加进来,打算浑水摸鱼的。”

        说着,病房外传来敲门声,接着,门被打开,弗兰克出现在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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