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乔西亚,你控告演员里德违约,你在起诉书中说他未能按照约定时间赶赴拍摄现场,且无法与他取得联系是吗?”

        这是个被布鲁克林退回过两次的桉子。

        乔西亚隶属于一家影视制作公司,他们在纽约拍摄一部名为《情迷纽约》的电影,里德是他们挖掘的一名新人演员。

        双方在此前有过约定,里德最迟必须于5月1日到达纽约剧组,参与拍摄。

        但5月1日剧组并未见到里德本人,且与里德无法取得联系。

        剧方随即拨通合同上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个自称是里德经纪人的男人,经纪人称里德已经于4月25日从底特律出发赶往纽约。

        现在乔西亚要起诉里德违约,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里德赔偿剧组各项损失30万美元。

        “里德还没有联系上吗?”

        在获取乔西亚确认后,布鲁克林问话的同时看向被告席。

        被告席上一名男子起身回答道“法官阁下,我是里德的经纪人。”

        “也是里德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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