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联邦公民参加陪审是公民自愿履行,并非强制性要求,在收到法院发出的信件后,他们是有权拒绝的。
严格来说,法院发出的‘预备陪审员’信函更类似于邀请函,受邀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接受邀请。
一旦布鲁克林将对陪审团的要求提高,很可能造成无人可用的后果。
来法院做陪审员虽然有经济补贴,但并不多,而相对应的,他们需要付出时间,坐在法庭上听几天乃至几个月的‘吵架’,无法中途退出。
遇到社会影响较大的桉件,或者涉及到明星、名人的桉件,他们要被要求禁止与外界联络,被像对待犯人一样,安排在固定的酒店,庭审结束前禁止回家,限制人身自由。
这跟坐牢没什么差别。
不严格要求,法院就会变成筛子,非公开审理就是个笑话。
严格要求,很可能面临无人可用的情况。
这是所有联邦法院面临的难题。
多数法院对陪审员泄密的事情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不知道。
因为虽然泄密庭审内容等同泄密国家机密,但说到底庭审内容大多并不是国家机密,而且庭审内容是迟早会被外界知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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