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我也该搬家了。”

        雷耸肩,不知从哪儿掏出一堆工具,开始清理篱笆上的喷漆。

        布鲁克林蹲在另一端,手上机械地动作着,大脑里却在一遍遍回荡着跟巡警的对话。

        他突然有了个新的视角。

        布鲁克林以前的声望非常高,公正,无私,是布鲁克林的代名词,人们称呼他为‘纽约的忒弥斯’。

        更早些时人们还称呼他为‘纽约司法界超新星’。后来他不够新了,这个称呼就被纽约的忒弥斯代替了。

        纽约人提到布鲁克林,就会很骄傲很自豪。

        他们有个被冠以‘忒弥斯’之名的法官!

        即便布鲁克林跟拳师开战,痛批色盲,判未成年死刑,他依旧是纽约人最爱的法官。

        即便那些被雇佣来参与游行的市民,他们接受雇佣,拿的就是往布鲁克林身上泼脏水的钱,明面上他们举着牌子对布鲁克林破口大骂,但在心底,他们也很喜欢布鲁克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