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联邦,可以把政府公务人员不正确地大致分为两类,政务官与事务官。

        这里的政务官与事务官政务官是西方社会普遍的现代公务员制度下基本原则之一两官分途原则的产物。

        两官分途原则下的政务官指的是通过党派选举和任命产生,有任期无考试的官员,比如议员、法官、行政长官等;事务官则是职业政府雇员,通过考察录用而不受政府更迭影响。

        通常来讲,政务官基本不干实事儿,他们脑子里想得更多是权力,而事务官更多着眼于自身职责,不太考虑其他。

        对事务官来说,公职也只是一份工作。

        当然,许多政务官往往是从事务官做起的。那些是例外。

        总体而言,大部分政务官不干实事儿,务虚,大部分事务官更愿意老老实实做事,不谈虚的。能力往往会成为区分二者的重要特征。

        事务官往往有一技之长,即便不在政府供职,也能凭借这份技能生存。

        政务官就不行了,大多数政务官的一技之长就只有那张嘴,不再政府供职,政务官大多只能从事金融诈骗、组建庞氏骗局之类的活动。

        史蒂文森按照两官分途原则或定义划分的话,应该属于政务官。因为法官也是需要参与竞选的。

        但大多数法官做的事却属于事务官范畴,没一定的能力,根本当不了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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