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里森点点头,身体坐的笔直。
布鲁克林不想继续为难哈里森——他是来试探虚实,考虑是否向哈里森抛出橄榄枝的,不是来买奴隶,死命压榨的。
菜很快就上来了,众人开动。
哈里森看着熟练地使用快子的三人,有些为难。
布鲁克林本身就会用,鲍勃是跟布鲁克林接触多了,耳濡目染之下学会的,韦伯斯特则是因为爱吃这家餐厅的菜,慢慢学会的——布鲁克林口中住在这家餐厅附近的同事就是韦伯斯特。
布鲁克林没有笑他,而是放下快子,又要来一双,然后给哈里森展示握法。
快子之所以难学,关键并不在于握,而在于发力。
刀叉是整个手掌包裹住握柄,整只手发力,可快子只需要拇指、食指跟中指三根手指发力,三根手指发力还各不相同。
快子对力道掌控的要求要远高于刀叉,用习惯刀叉的人已经习惯将整个手看做一个整体,一起发力,很难做到细致地区分三根手指的不同发力时机。
这也是为什么许多第一次使用快子的人明明握子正确,学习的也仔细认真,却依旧不会使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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