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们忘记了一点。
哈罗德跟哈尔的罪名,单拿出来每一条都从轻处罚,合一起不是期,也胜似期了。
更何况还有一条明晃晃的一级谋杀罪,是论如何也躲不开的。
陪审团天真地以为理清责任,确定哈罗德跟哈尔不承担全部过错,就能让两人有一个好下场。
怎么可能!
一级谋杀,情节恶劣,影响深远,造成轰动,引发极强的讨论度——这些都曾是哈维用来拯救哈罗德跟哈尔的手段,现却全变成了套他们脖子上的绞绳。
陪审团分析的头头是道,合情合理,可惜法院、法庭、法官都不会这样判。
一旦放过哈罗德跟哈尔,只需要一个月,这件事就会被简化成‘听说了吗,纽约那边连环杀人犯都不用死刑的’,两个月后,事情就变成了‘听说了吗,纽约对杀人犯容忍度很高’,三个月后,事情就变成‘纽约适合杀人犯生活’……
这是置纽约的治安于物。
道德,舆论,程序正义的实践,现实与理论的冲突,纽约市的治安,媒体的评价……这起桉件的判决结果牵动着太多的因素——否则第一任法官也不会出车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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