缇娜是安东尼给他小孙子买的宠物狗。

        耶鲁反对派占有先手,率先发难,又有布鲁克林开的空头支票,足够笼络一大批中立人士,还有哈佛在公开场合的声援。如此大的优势下竟然只是跟希瑟·格肯五五开,反而还不如没有这些助力时表现的好。

        ——反对派之前可是一度压制住了希瑟·格肯的。

        如果没有哈佛的介入,如果布鲁克林没有催化矛盾,或许反对派经过漫长的时间,会一点一点取得胜利。

        伯克·福斯曼发泄了一阵自己的不满,问道“我们还继续吗?”

        对打击耶鲁这件事,伯克·福斯曼不仅得心应手,还十分乐于参与。

        要真论恩怨,安东尼跟布鲁克林加在一起都没有伯克·福斯曼跟耶鲁的恩怨大。

        毕竟布鲁克林今年才三十岁,安东尼毕业后很长时间都跟哈佛保持距离,而伯克可是一直留在哈佛,跟约翰·曼宁搭档的。

        仇视耶鲁已经成为伯克·福斯曼的本能了。

        布鲁克林不好评价这种本能,身为哈佛人,仇视耶鲁是正直正确,但他的目的不是耶鲁,而是希瑟·格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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