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各州与联邦政府之间关系的界定并不明确,且十分简略。
布鲁克林从法理上阐述了州长办公室跟市政厅在纽约市施行政策的合理性。
这的确说得过去,但并不适合。
如果继续在这个问题上讨论下去,布鲁克林就不得不用宪法对总统先生发起攻击了。
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矛盾由来已久,比较典型的就是每年不闹独啊立都难受的德克萨斯州。
可德克萨斯州闹了这么多年DL,也没能成功。
这其中不仅有法理性问题,更多的是地缘、政治等多方面因素。
德州DL了又能怎样?
他难道能搬着自家土地跑到月球上去不成?
联邦周边的国家对联邦是什么态度,有眼睛的都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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