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九霄喝着茶,嘴角却微微下扯。
余枝不着痕迹地往他身上看,他今儿穿一身霁青色绫缎长袍,袖袍用银丝绣着兰草,芝兰玉树。
他垂着眼眸,鼻梁高挺,好看的唇轻抿,唇色澹澹,勾出微弯的弧线,俊美的不像是真人。
这样的面容在现代称为厌世脸,说这模样有一种高级的冷感。余枝不懂什么高级的冷感,她只知道自己吞咽了下口水,她饿了。
闻九霄似有所觉,略微侧过头,一双狭长漂亮的黑眸扫来,目光凝滞。
冷,果然冷。
余枝搓着自己的胳膊干笑一声,突然就大了狗胆,“三爷真好看。”
这句一出口,接下来的话就容易了,“三爷是我见过最好看的男人,听说京城公推十位俊美公子,我觉得三爷肯定排在首位。”
余枝的表情可真诚了,拿出她当年拍顶头上司的功力。
闻九霄面无表情,“皮相而已,男人重德,你莫要肤浅了。”
余枝笑容不变,“是,多谢三爷教诲。”心里却在骂:男人都是狗,他说什么?哈哈,听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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