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斯利长官,”他第一次叫我的名字,哪怕加上了长官的后缀。我望向他,望着他略有些瘦小的身材,棕色的小鹿皮一样光滑柔顺的鬈发,然后听见他说:“我想我们需要谈谈。”
我没敢直视他的眼睛,为了显得自己不像个懦夫一样忽视了他递来雕塑的手。那只握着石头雕塑的手短暂地滞了一下,五指逐渐收拢了,让那双漂亮干净的手被冷硬的石头硌的指节泛白。
那白里透着一丝丝的青。
“没什么可说的,”我听见了自己近乎冷淡的声音,干涩到像是一列被截停的火车[2]:“正好你来了,杜弗兰先生,有件事情我要告诉你。”
直到此时此刻,我才敢于和他对视。安迪的视线也很锐利,如果说诺顿的注视只会让人觉得自己被一只贪婪而丑陋的野猪盯上,那么安迪的视线才像是真正的审视,利箭一样的质疑从他的瞳孔深处贯出,几乎要把人钉在虚无的十字架上。
“……”我狼狈的扭过了头,语速飞快,“我将在九月份中旬请上一个月的长假,不管用什么手段,你要在那一个月找到你的新庇护者——博格斯·戴蒙德劣迹斑斑。”
说完,我像是逃一样的窜出了图书馆狭窄的小门。
各位,你们或许不敢相信。在1949年的初春,瘦削而单薄的安迪·杜弗兰先生吓得一个带着警棍的青年狱警落荒而逃——仅仅靠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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