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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祖吧,那个黑社会老大。”顾思北开始回想:“哇,超酷的,特别厉害,武力值超强,就没有他保护不了的人!”

        “嗯。”秦任抿唇点了点头:“既然你那么喜欢他,我本来想把他写Si的,看来我要给他加戏了。”

        “什么啊!”顾思北有些气恼:“他那么炫酷的人物你g嘛要把他写Si啊!”

        “听说过BE美学吗哥——”秦任g过顾思北的脖子,冲着他耳畔很近地说:“其实越不得好Si的人物越有一种美感。”

        “哇,我好怕诶~”顾思北假装很怕地缩了下脖子,然后紧接着狠狠把秦任的脑袋往下压了下:“小兔崽子,你敢吓我!”

        期末考试已经结束了,宋眠不用再跟秦明一起走了,所以他可以很自由地去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和自己想去的地方。

        他去了北城南站,靠在广告牌上,想起每次秦任和顾思北一起走的样子,好像此时此刻,他们就也在北城南站,就在他眼前。

        他打开了页面,那是秦任写的,名字叫《走走停停》,有种十分矫r0u造作的文艺青年感,可他还是读了下去,坐在北城南站的等车凳上,吹着冷风,看完了一章又一章。

        风吹着宋眠的红sE狐狸耳朵毛毡帽,还有头上的碎发在风中飘啊飘,他颈子上围了一条

        红围巾,倒是和红sE帽子很配。

        宋眠很喜欢红sE,他很喜欢第三世的陈晓杰的一个原因就是陈晓杰也很喜欢红sE:血的颜sE,透着点凄美和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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