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代的女性,不喜欢别的,就喜欢英雄,她们不在乎颜值,不在乎你身上有没有钱,她们只喜欢朴实、可爱的志愿军战士。

        “听着吧。”

        难得的战斗结束,后边的炮声震得战士们也睡不着觉,索性就听听夏远小时候的故事。

        夏远道:“老汉儿是山里的猎人,从小就带着进山去打猎,那时候我们家里是土枪,射程很近,从我六岁的时候,老汉儿就让我开始摸枪,最开始去打豺狼虎豹,那玩意在深山里可是很多,白天有的时候都能听见这些东西在那里叫,老汉儿就带着我去找,找到就把枪给我,让我去打,刚开始的时候不会打,打空了几次,摸着那个路子了,再打就能打中。”

        “长到十几岁,我的枪法就已经很准了,基本上五十米,指哪打哪,绝不含湖,我印象里打的最多就是兔子,兔子小,跑的还灵活,老汉儿在我开枪的时候,会把兔子吓跑,让我去打不断跑的兔子。”

        “那家伙跑得快啊,打了十几次没打中,后来就抛石头去练,练得次数多了,老汉儿再去吓兔子,那兔子刚一动,嗖的一下,火药就打在兔子的身上,兔子就不动弹了。”

        “最难得还是打鸟。”

        一个战士问:“连长,你都能打中石头了,打鸟不是很简单?”

        夏远抱着枪,靠着墙壁,说道:“那可不是打不会动的鸟,是在天上飞的,那玩意儿可不好打,一枪下去,鸟一个加速就飞的没影了,既然打不准,那就只能慢慢练,好在我在射击方面还是很有天赋,就用了半年的时间,打鸟一枪一个。”

        “这么厉害!”

        战士们可是惊讶了,他们回想起自己以前的生活,都是在被地主的欺压之中渡过的。

        难怪夏远长得精壮精壮的,身体素质也那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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