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快四年的时间,甚至连他自己都数不清楚有多少财产,又何谈竟让他净身出户呢?

        “失败也不要紧,我只是要让他知道我不是好惹的。”我用力叹了一口气,拼了命的让自己振作起来。

        我不是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玩物。

        我更不是,你眼中随随便便可以支配的玩物。

        我要的无非就是跟他斗赢这一口气。

        “嗯,二小姐的意思我明白了,其实离婚这种事情没有绝对胜利的一方。”

        我这话头,打着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心,刘律师婉言相劝:“其实婚内财产按个人所得分是最合理的选择。”

        “刘律师不瞒你说,我根本不想要什么合理,我要的就是想让他知道我的态度。”

        哪怕两败俱伤,哪怕鱼死网破,这场离婚官司我都要打。

        “好的啊,小姐,你的诉求我们明白了,离婚协议书下午会递到您的手上。”

        想不到当时律师团的效率竟然如此之高,下午就可以拿到我想要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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