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位膀大腰圆的胖男人,身上除了解剖伤口,竟然没有其他任何伤疤,算得上尸体最完整的一位。
“瞧啊,多么恬静安详,他就这么在过量麻药的作用下睡了过去,连呼噜声都没有。他的婆娘再也不用抱怨他鼾声如雷,他的邻居再也不用烦恼这位一言不合举刀威胁的暴脾气,凶手也算为民除害……嗯……没毛病。不过把这么大个块头扛到王宫附近,可不是普通人能做到。”
罗伊摩挲着下巴,目光闪烁不定彻底陷入了沉思,而矮人克莱默紧张兮兮地盯着他,弗朗西斯眼神在两人身上一转,顿了顿,接着说道,
“这位魁梧英俊的青年是飞毛腿鲍里斯,曾经三届艾尔兰德赛马大会冠军,可惜近几年成绩越发不堪,整日只晓得借酒浇愁,即便他没死今年估计也过不了资格赛。”
“他的死法怎么说了……相当具有创意!凶手真是个天才,居然能想把他和爱驹的内脏交换!”
“果然,相比变态的人类,还是怪物更加可爱!”罗伊心头感叹,有的时候,同类比异类更加残忍。
“心肝脾肺肾,他的内脏进了相处十年的老伙计肚子,他的肚子里塞进了老马的内脏。他和他的赛马以另一种方式‘同归于尽’。不过在他破旧的马厩里,我发现那匹死去的老马身上存在被虐待过的旧伤,至少一两年了。”
“我猜这位落魄的骑士平日里喜欢把他心中的苦闷发泄在了老伙计的身上。”
……
“最后的两位……”弗朗西斯兴致缺缺地耸了耸肩,“维瓦尔第银行的柜员被削掉了十指,掏出眼珠流血而亡……王宫的男仆被粗鲁地缝上了嘴巴和鼻子,窒息而死。”
“他俩就比较泛善可陈。”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