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戎每次都说无妨,不用担心,我知道该怎么做,而且态度特别真诚,真到每次姜晚七都接不上话。
他确实很有分寸,做这些事的时间都像是海绵挤水一般,效率快效果好。姜晚七还记得头回吃到他做的饭的时候,两眼忍不住放光,这手艺也太好了吧,都快比得上她了,不过以前好像没怎么见他展示过自己的厨艺。
刘新戎解释说自己在书院读书,每天早晚都会去后厨帮忙,或者得空的时候就会去帮院长忙,这样可以抵消日常的所需的费用,有时还会有盈余,他就会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或者......在后厨待的时间长了,耳濡目染,熟能生巧,就学会了。
却没想到自己存的银两和她所有的相比还是小巫见大巫。
姜晚七有种‘自己的崽这么懂事孝顺她却不知道’的感觉,会不会是以前有些忽略他了?
忽然又想到什么似的,冷不丁问道:“所以那个簪子是用你做这些得来的银子买的?”
她那会穷,光靠卖薯条根本没多少银子,除去学费给他的银子都是仅够得上平时的生活费的,根本不够买簪子的,拿到簪子那会儿她还怀疑过,结果被喜悦冲昏了头脑,随便被他糊弄了两句自己救信了。
“嗯。”刘新戎现在对她几乎是毫无保留,直接承认了。
这会儿轮到姜晚七感动得稀里哗啦的。
“现在你可以不用再做那些了,我在酒楼有工作,胡老板给的酬劳很多,再加上地里还种着那么多的土豆......你只管专心读书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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