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码字速度对于大部分人来说,绝对是他们前所未见的。
盲打加上快到匪夷所思的拼写速度,瞬间让陆瑾成了整个网吧最靓的仔。
他周围之前还一直投入玩游戏的人们,在见识到他如此快速的码字速度后,突然就觉得游戏不香了。
因为在他们的眼中,此时的陆瑾才是最帅的。
人们对于强者总会有仰慕和崇拜情绪。
现在电脑对大部分来说是稀缺物品,陆瑾能将电脑玩得这么溜,说明他接触电脑的时间很久很久,使用的时间肯定也很久很久。
潜在的意思就是,他是一个厉害的有钱人!
一开始还只是他旁边的几个人注意到陆瑾的异常,不过没多久,网吧内的大部分人也渐渐知晓了网吧里来了一个玩电脑很溜的大佬,打字都不看键盘那种。
特别是之前陆瑾看过他聊天记录的那个年轻人。
他看着陆瑾看都不看键盘,就飞快的在电脑上敲击出一行行他不认识的代码,再看自己近乎五秒钟才敲击出的一个字眼,果真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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