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0得贾增义又是一愣,张宇也不明所以。
其实陈博在科室讨论的时候就决定用咬骨钳将断钉夹出来。
咬骨钳相对於克氏针剪来说T积要小上不少,但是力气够用。
唯一b较麻烦的是,用咬骨钳b较容易损坏钳子,被手术室护士长发现的话,年轻人一般会捱骂,老同志也免不了要收下一堆的牢SaO。
陈博在系统的监视下,将咬骨钳送到预定部位,很轻松的夹住断钉尾部。
接着在众人惊愣的目光中,一点一点的将断钉拖了出来……
这时候张宇注意力都在陈博那把咬骨钳上,一个令他觉得不可思议的想法突然出现在他脑海中。
咬骨钳的宽度大约一厘米……
难道陈博这家伙一开始就开一厘米的切口,就是为了适应咬骨钳的宽度?
也就是说他一开始就已经决定采取这样的办法,而且很有自信自己能够这样完成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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