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无知,遇人不淑。十五岁那年,她爱上一个小混混。一张好看的脸,一双痞坏的,抹了蜜的嘴就把她迷的神魂颠倒。
家里当然不会同意。父亲大发雷霆,母亲又哭又骂。所有人都在劝她,还不是恋爱的时候,那人更不是个好人。
可是她哪里肯听呢。那个年纪,爱情比天大。越是遭到阻挠,越是要反着来,意志坚定。
她为了“真爱”私奔,怀上女儿。但那时,她已经进退两难。生活向她撕开面纱,曾经的甜言蜜语象恶臭的沼气,所有的誓言都变成生锈的废弃物。
都是半大的孩子,没有钱,连肚子都吃不饱了,又哪还有心思谈情说爱。
那人不再哄她,脾气越来越大。起先只是争吵,到后来,动不动的辱骂,伴随着拳头。她想打掉孩子,可他不肯,不让打。指着拿孩子要钱。威胁她,如果不听话,就叫她晚上去站街。人是她选的,路是她自己走的。她也不敢回家。
到她怀孕近七个月的时候,突如其来又似意料之中,小如她爸爸街头斗殴,横死。死的时候,刚满十八岁。
再到后来,她家里找到她的时候,她已是快落月了,肚子大的象个球。最安全的办法,只有把孩子生下来。
于是她堪堪十六岁就做了母亲。
这样一个孩子,家里自然容不得。
而她作为母亲,在那时,对小如,对她的女儿其实也没有多少感情。在那当口,她身心破败,心里只有恨。甭论,彼时,她也不过十六岁,她根本也不知道要怎么做一个母亲。
孩子很快被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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