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的时候,他狼狈不堪,冷汗直流,在火车的行李车厢住了将近半个月。
回来的时候,他骑着一匹黑色烈马,一身剪裁考究的黑色大衣,衣摆垂至膝盖,里面是白衬衫和深灰色波纹绸背心,纽扣上垂着一截黄金表链,脚上一双窄紧的皮靴,银马刺锋利锃亮。
他扯着缰绳,在街上慢慢地走着,神态平静沉稳,不知道在想什么。
一般来说,除了那几个特别有钱的、不需要用马车证明身份的上等人,人们对骑马的人都持有偏见,认为他们是乡下来的下等人,马路上撞见了也很少避让。
然而,没人敢不避让埃里克的烈马。
不仅因为他一身新装,气质冷峻,看上去像个有地位的绅士,而且因为他骑马的动作,具有一种冷漠而凶狠的力量,仿佛体内流淌着掠食野兽一般危险的血液。
人们不禁怀疑,假如他们不避让的话,他会一扯缰绳,用马刺一踢马肚,毫不犹豫地从他们身上跨过去。
新奥尔良人只在西部尚未开化时,见过这类人——不能说是“人”,而是十恶不赦的“亡命徒”。
再说,他也的确像个“亡命徒”,尽管西装革履,脸上却戴着面具,皮带上还挂着枪套和绳索——什么样的人才会随身携带绳索?这里又不是草原,需要他用绳索去套牛角,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这绳子是用来绑人的。
是了,只有穷凶极恶的逃犯,才会有这样可怕的气质,才会用面具遮掩自己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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