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的全过程选择如果有分歧,都要经过临时理事会投票解决,少数服从多数,理事会主席不计入票数。

        当理事会投票结果与理事会主席的选择不一致时,理事会主席有一票否决权。

        当超过三分之二的理事会人员认为理事会主席已无法完整履行主席的责任,理事会主席将被罢免,由理事会成员重新推举。

        新的理事会主席需要获得至少三分之二的支持票才能履任。

        哈佛在现场投票中获得了第一任理事会主席职位。

        布鲁克林对这个所谓的临时理事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耶鲁,斯坦福,小党派,州大法官,巡回上诉庭法官……这个临时组成的听起来除了扯皮拖后腿什么作用都起不到的,只是听起来皿煮实际上根本屁用不顶的组织目前还只是一盘散沙,是有野心之人提出的对哈佛加以限制的临时过渡手段。

        但这个组织听起来实力并不弱。

        甚至如果真能让组织产生凝聚力的话,这将是一股非常恐怖的势力。

        这是一股比哈佛,耶鲁,斯坦福,甚至是学院派都要大,辐射面都要广的综合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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