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眼睛在床和沙发上跳来跑去,贴着高蓉的耳朵小声,“我,我得大改啊!”
高蓉冲着她眨眼,以示赞许和支持。
这场景,挺热闹的。对吧?所以不应该表现得不耐烦,而是应该乐不可支地笑?
这么想,墨知染还真想到了很多网上看来的有意思的事儿和段子,和莘池暮聊得挺顺利。
所以他情绪好了很多,因为觉得自己真是个装腔作势的高手。
而且他脑子里居然能跑出来“装腔作势”这么一个装腔作势的成语,了不起啊!
心里有点得意,往莘池暮的方向蹭了蹭。
此时他撑着胳膊肘,只比墨知染高一点点,正仰着头和高蓉聊前两天的比赛,对着墨知染的是一只白白的耳垂。
莘池暮的耳朵太敏感了,只要动动他,或者什么都没做光是不分场合明目张胆地扫他一眼,表面再镇定也瞒不住红透了的耳朵。
还很嫩。之前掌握不好分寸,害怕他的耳朵碰到嘴唇又偏要碰碰牙齿、龇牙咧嘴地宣泄亲昵时,稍稍用些力气就硌出了两个血印子。
那个时候自己是挺混蛋的啊,看到出血了居然还有点兴奋地换了一只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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